惩罚的合理性和可惩罚性
圣经中的这种观点是令人遗憾的,即以惩罚来惩罚罪恶的观点,这种观点存在于犹太教、佛教、神道教中,通过基督徒称之为地狱的精神监狱中的受难之地,在申命记第 28 章中,惩罚的无用性以隐喻的方式详尽地得到了例证。
让我引用《申命记》:“如果你不遵守我所命令的,那么你的葡萄园将受到瘟疫的诅咒,母亲将吞噬自己的孩子,你将成为其他民族的奴隶,总之,所有的不幸和诅咒将落在你的孩子和你的孩子的孩子身上,一千多代。”
想象一下,如果读完后我们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没有任何终身监禁、死刑或隔代监禁能够让纳尔多内被谋杀的女儿或里希特霍芬被谋杀的父母复活,所有的惩罚都是无用的,它不能恢复生命,不能挽回失去的时间,不能回到过去重做事实,不能带来补偿,我不想为一个被谋杀的儿子寻求正义,没有任何刑罚、判决、罚款或补偿能够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带来损失,而时间是不会倒流的,生命也无法挽回,毕竟我们还是要欺骗自己,认为惩罚是公平的,没有任何惩罚能够带来补偿,我宁愿让我的孩子活着,也不愿等待凶手被肢解,这不值得承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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