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ingo, 23 de novembro de 2025

真正的法律理论

真正的法律理论

在法律理论家们赖以建立的错综复杂的思想网络中,我们必须肯定某些原则,这些原则无人敢质疑,而启发式和思维框架正是建立在这些原则之上的。

我们也不打算回溯或偏离到法律理论和学说的各个流派;这样做毫无意义,因为它们都带有意识形态色彩,是理想主义的、精英主义的、种族中心主义的、自足的,而且它们都无法像任何社会科学那样,绝对地证明其定理、假设和原则。它们仅仅是出自一位开明人士之手的大胆臆断,这位人士意图以其整体性的、同义反复的、唯我论的和个人主义的智慧来引导人类。

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法律理论试图用其基于潜在冲突的理想化现实观来解释和论证某种社会,同时承认人类的不完美。

我们力求排除所有法律理论,转而寻求一种超越所有法律原则、理论和教条的单一系统性视角,并将法律视为一种技术。

因此,法律仅仅是一种技术,它试图在其手册中描述并整合基于社会和个人行为预期而制定的不完善且实用的规则和程序。

关于法律作为一种技术的观点,第二个论断在于认识到法律专业人士的功能,并承认他们的心理局限性:一个人无法独自感知或承认自身在涉及冲突的生活阶段的理解上的弱点、缺陷和不足。正因如此,法律实践被分为对立的辩护和控方两部分,这是基于这样一个现实:即使一个人明知存在真正的解决方案,也很难想象他会为了寻求真正的解决方案而通过自我反驳来解决问题。

因此,我们将正题与反驳分开,并假装忽略二者为模拟寻找真实冲突核心参数所做的真实且互补的努力。

作为一种技术和社会实践,它需要不断变化。如果它是某种教条、理论或概念的产物,它将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和时间一致性。从原则上讲,它缺乏永久的、普遍的和根本的基础,因此具有短暂性、易变性、灵活性和偶然性。这必然导致高等法院对法律进行可塑性强、时效性高且不稳定的解释,这些解释不断重新诠释、扩展、限制和重新赋予法律意义——这不过是文字游戏,因为法律仅仅是一种技巧,用于操纵一系列描述一般情况的断言,而这些断言必须通过控辩双方对文本的巧妙融合才能适应现实情况。控辩双方彼此了解对方的智力弱点和欺诈手段,并基于辩证法的原则尊重这些划分和界限,这构成了上演正义的游戏,而正义本应是平等和相称的。然而,它并非正义本身,而是一种司法适用法律的技巧。


Roberto da Silva Rocha, professor universitário e cientista polít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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